宁波工程学院-浪潮之声

标题: 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关于发布2018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黑巧克力    时间: 2021-1-7 22:45
标题: 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关于发布2018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8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发布!
       为做好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科技项目申报工作,促进象山县产业提升,结合研究院自身发展需要,根据“2018年度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科技需求评审结果的公示”的结果,依据“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特制定本指南,现予公布,请据此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类型
本次项目申报涉及公共与公益项目和科技预研项目两种类型。
资助强度
(一)公共与公益项目:20万以下;
(二)科技预研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项目说明
具体请参阅申报项目和说明(附件1)。
申报方式
科技项目申报由申请人提出并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参阅申报材料填写指南(附件2),以电子和纸质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71915024@qq.com,纸质文档递送至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园中路98号科技创业园5楼508室。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不一致、不完备等现象,我院将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
2018年5月7日起至2017年5月14日止,超过截止时间将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一)  《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请参阅(附件3);
(二)  申请人证明材料: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证明的复印件;
(三)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本领域较高的专业水平;
2.
申请人应至少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
4.
因违反研究院相关管理规定被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不得多头申报。申请人当年原则上只能申请研究院1项纵向科技项目;
6.
项目负责人同时在研的研究院纵向科技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若在研项目能够在项目结题日期前按期验收,则可以提前申请下一个研究院项目。如通过项目评审但不能按时结题,将撤消资助资格,并给予信用不良记录,2年内不得申请研究院项目。
评审程序
(一) 研究院初审: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二) 专家评审:研究院组织同行评审专家及象山县各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项目立项综合意见。如有需要,申请人将被要求参加评审答辩;
(三) 项目立项发文:通过院长办公会议的项目将上报象山县科技局和财政局发文立项,并通知申请人。
信息公开与反馈
(一)  研究院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全程公示与反馈制度。
(二)  申请书中不得含有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以及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
(三)  研究院将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申请项目、通过项目和拟资助项目的名称、申请人等基本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申请人。
(四)  以上资助项目验收通过后将公开结题验收材料内容。
相关规定
+ 项目将按照《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细则实施管理;
+ 项目经费将按照《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细则实施管理;
+ 未尽事宜,请参照研究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俞老师、屠老师
电话:
0574-89526506
地址:
宁波市象山县园中路98号科技创业园5楼508室
附件
附件1:申报项目和说明
附件2:申报材料填写指南
附件3: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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