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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甬高校 | 宁波工程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招生报考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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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7:27: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占地面积1800亩,分为风华校区、翠柏校区和杭州湾校区。现有10个二级学院,40个本科专业;专任教师772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71人、副高职称246人、博士学位293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3328人。

“鲜”睹为快招生计划:20名(其中建筑学10名,工业设计10名)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学业水平测试:综合测试:高考成绩):2:3:5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A等计15分
报名时间:2月20日—3月3日
综合测试时间:4月15日—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综合测试方式:建筑学和工业设计专业的素质测试均为静物素描
咨询电话:0574-87616666,87616616



     什么样的考生可以报考?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
1.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各科成绩:A等2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6门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
3.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
4.  按专业达到以下选考科目要求:



     何时开始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何?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3月3日;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4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6日—3月19日;
4.书面评审结果与入围测试考生名单查询、缴纳考务费:3月20日—3月27日;
5.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29日—4月8日;
6.学院综合测试时间:4月15日—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时间:4月18日,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报名需要递交哪些材料?如何寄送?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不需另加封面。
书面材料包括:
(1)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单;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书面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宁波工程学院招就办(宁波市风华路201号,行政楼107室,邮编:315211,联系电话:0574-87616666),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及报考专业”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其他快递概不收件,后果自负。
     选拔程序是怎样的?综合测试采用什么方式?  书面评审: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入围综合测试考生确定: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如果人数在各专业计划数的12倍以内,则全部入围综合测试;如果人数大于各专业计划数的12倍,则根据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分占80%,书面评审成绩占20%的总分排名,控制在各专业计划数的12倍。
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排名计算方法如下: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A等计15分,往届生技术等第取信息技术或通用技术等第较高者。入围综合测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综合测试:建筑学和工业设计专业的素质测试均为静物素描,主要考察学生的美术功底。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各专业计划数1:5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考生报名进展情况,可根据报名账号进入招生网动态查询。



     录取规则如何?“三位一体”进校考生可以转专业吗?  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工程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且符合选考科目范围,否则无效。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在上述三项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优先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普高统招。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若需转专业依据宁波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与普通录取学生相同。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A等计15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宁波工程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来源:宁波工程学院、浙江高考帮






本周日上午在浙江万里学院有场三位一体和高职提前招生咨询会,一定要来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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